隆诺视界从典型案例看电子游戏的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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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11期(总第11期)

编号:LN-ZYWZ-0422

单位:隆诺律师事务所

作者:邓思涵

“仗剑江湖梦已远,浪漫唯有奇侠传”。《仙剑奇侠传》第一代游戏自年首次发行以来,20多年间不断推出“仙剑”系列游戏的单机版、网游、模拟经营类、手游、VR版本等,在中文游戏史上以惊人的生命力屹立20多年不倒。除了人物场景设计、曲折剧情及古典武侠世界观等因素外,在《仙剑奇侠传》第一代游戏之前的国产角色扮演类游戏设计基本是地雷+迷宫+客栈回血+练级+攒钱买武器,而《仙剑奇侠传》第一代游戏人性化的游戏系统让玩家淡忘了“打怪练级变强”,而重视了“身边的两个姑娘”。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出版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年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8亿元,游戏用户规模达到6.4亿人,中国自主研发游戏在国内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随着游戏产业的日益成熟,游戏运营商、网络服务提供平台、竞技组织方、主播等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也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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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权纠纷中,不同的游戏内容受到保护的权益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比如游戏角色、画面、情节、源代码等可以通过《著作权法》保护,游戏本身名称或主要元素名称有可能适用《商标法》保护,游戏设计元素、硬件设计方案、数据库设计通过《专利法》保护,价格信息、发行合作信息等商业秘密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1]。电子游戏侵权案件最主要的案由是侵害著作权纠纷,本文仅从电子游戏的“类电作品”保护路径这一方面进行介绍,下面就让我们先来看看以下几则案例。

              一、游戏元素的“拆分”保护

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对电子游戏的著作权保护方式通常是将游戏资源数据库中的各游戏素材予以拆分,分别认定为《著作权法》中的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图形作品等。

视频及动画特效

以年11月18日《炉石传说:魔兽英雄传》vs.《卧龙传说:三国名将传》[2]为例,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认为,视频及动画特效如果具有独创性与可复制性,且符合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适当装置或以其他方式传播,则可作为类电作品进行保护,但暴雪公司等主张的动画特效不符合由一系列画面组成的特征,因此不应作为作品予以保护。游戏界面的布局、卡牌牌面的设计布局属于思想范畴,且不具备独创性,因此《著作权法》不予保护。

卡牌和套牌

卡牌和套牌的组合也不属于作品,理由是卡牌和套牌的组合实质是游戏的规则和玩法,属于思想。《著作权法》只保护思想的表达,因此卡牌和套牌的组合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最终,上海一中院认定上海游易公司侵犯了《炉石传说》游戏标识及“牌店及打开扩展包动画”视频片段的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鉴于其仅侵害了两件作品的著作权,暴雪公司等请求判令其停止传播《卧龙传说:三国名将传》游戏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上海一中院的支持。

游戏规则

但是,网络游戏与传统作品,比如文字、美术、音乐、电影的区别之一在于游戏规则。游戏结构、玩法规则、数值策划、技能体系、界面布局及游戏规则与游戏资源契合度等设计是游戏的核心元素,凝聚了大量创意及智力劳动。虽然对游戏规则不加以区分地进行保护会造成垄断,但从涉案作品与被诉作品首次发表日期可以看出,对于暴雪公司经多年研发进军移动平台的首款休闲产品,国内公司仅用几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完美的换皮复刻。所谓“换皮”,其本质就是在全面改变游戏外部美术造型的基础上,保留对于游戏规则及资源串联的克隆,从而最大限度地简化最耗费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的核心游戏资源制作及功能调试阶段,直接实现游戏的逻辑自洽。在此案例中,在现行《著作权法》的框架下,采取“拆分”方式对电子游戏进行保护显然较为狭窄。

              二、游戏整体画面的“类电作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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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PG游戏的“类电作品”保护

年4月13日,在《奇迹MU》vs.《奇迹神话》[3](以下简称《奇迹MU》案)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新区法院)首次将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MMORPG)《奇迹MU》游戏的整体画面认定为类电作品予以保护。浦东新区法院从定义出发,强调了《著作权法》对于类电作品的分类依据是表现形式,而非固定方式,类电影作品的特征和表现形式在于连续活动的画面,而连续活动的画面由游戏引擎按照既定规则调取开发商预先创作的游戏素材,并将两个游戏的整体画面进行对比,认定构成实质性相似。浦东新区法院的此观点得到了二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支持。但年11月21日,浦东新区法院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于同一游戏《奇迹MU》vs.《暗夜奇迹》[4]却将游戏元素进行拆分,认定分别构成文字作品与美术作品。可以看出,此时,法院对大型网络游戏作品类型认定还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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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机游戏的“类电作品”保护

年3月27日,业界瞩目的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案,《昆仑墟》vs.《青云灵剑诀》等五款游戏[5]以“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落下帷幕,此前披露的内容无一例外地呈现有利于原告上海菲狐公司的态势,而最终判决结果令人愕然。此案有以下四点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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